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内容,如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词汇;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表述;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等。阅读全文>>
公司注册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本规则适用于企业登记机关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申请企业名称提供比对服务。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将比对结果以在线网页等方式呈现给申请人,供其参考、选择。阅读全文>>
公司注册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公司核名是公司注册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公司常见的核名规则:1、唯一性。公司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这是确保每个公司都有独特标识,避免混淆的重要规则。2、规范性。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阅读全文>>
公司注册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局做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但信息填错了,却无法作废,应如何处理?已报告未报验的,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作废。如已报验未反馈,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作废。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自然人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为什么查询不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无法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请核实是否已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或已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申请,纳税主体登记信息中的人员以企业身份登录后,可通过“我要办税—税源信息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模块状态...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根据新电子税局业务规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状态为已报告未报验(即报告成功)的,只会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状态为已报验未反馈(即报验成功)的,会同时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表》。下载表单时,请关注使用的浏览器是否设置了拦截,没有拦截时,可以...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如何在新电子税局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相关业务?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局后,使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办理。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如果您是跨区域报验登记户、跨区税源登记户,您可以在“企业业务”下方找到“特定主体登录”,点击该菜单后,页面“企业业务”名称切换为“特定主体”,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等信息后即可登录。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一般纳税人在建筑工地出租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和配备操作人员,应按照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根据《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纳税人从事超过经营范围的业务,能否直接开具发票?要如何选择征收品目?有税种且有对应征收品目的,可以根据实际发生业务据实开具发票。如无对应税种则需核定税种。对于偶然性发生的业务,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经常性业务应变更经营范围。阅读全文>>
税务服务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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