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未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联系不上等情况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移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拟移送2025年第五批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阅读全文>>
地址托管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6日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未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联系不上等情况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移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拟移送2025年第四批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阅读全文>>
地址托管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未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联系不上等情况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移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拟移送2025年第三批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阅读全文>>
地址托管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5日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未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联系不上等情况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移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拟移送2025年第二批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阅读全文>>
地址托管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7日
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未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联系不上等情况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移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拟移送2025年第一批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阅读全文>>
地址托管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0日
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未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联系不上等情况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移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拟移送2024年第九批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阅读全文>>
地址托管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地址实行申报制,无需提交。但如涉及实质性审查的企业,则按要求提供:房产证(有红本、绿本房产证在手的提供原件;如果房产证被银行抵押的,提供抵押银行开具并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阅读全文>>
公司注册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4日
地址托管不属于商事登记前置要求,不属于商事登记部门的办理事项。如企业在前海拥有实际经营地址可直接办理企业登记; 如在前海未拥有实际经营场所,需与前海管理局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签署地址托管协议。有关住所托管问题,可通过公众号“前海商秘”,进行线上人工咨询。阅读全文>>
地址托管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未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等情况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移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拟移送2024年第八批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阅读全文>>
地址托管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1日
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于在我司办理住所托管但未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联系不上等情况的企业,我司将分批次移送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现拟移送2024年第七批托管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阅读全文>>
地址托管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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