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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设立时,系统提示:企业为全级次企业,请填写产权登记名称,是什么情况?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6日来源:深圳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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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办理设立时,需要填写“产权登记企业名称”,该信息是必填项,不填的话系统就提示:企业为全级次企业,请填写产权登记名称。是什么情况?

答:产权登记企业名称就是指拟设立/变更公司的名称。根据国家国资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定,国有企业,股东包含国有企业的设立、变更(注册资本、股东、股转等)均需先前往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产权登记信息。国资委通过数据共享方式传递至市场监管总局,方可办理工商登记业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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