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访问

前海企业服务 微信扫一扫
您好,欢迎访问捷事通旗下前海企服网站!
中国 · 广东 · 深圳
您的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社保服务

资讯中心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政策资讯

办事指南

公司注册

地址托管

变更注销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商标服务

资质办理

社保服务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参保员工已离职,用人单位未及时为离职人员停保存在离职次月(含)后的缴费记录,如何申请社保费退费?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0日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手机浏览

问:参保员工已离职,用人单位未及时为离职人员停保存在离职次月(含)后的缴费记录,如何申请社保费退费?

答:参保员工已离职,用人单位未及时为离职人员停保,存在离职次月(含)后的缴费记录,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费,携带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单位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适用)》 2份

2.《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职工明细)》 2份

3.身份证件 1份

4.离职证明 1份

5.单位情况说明 1份

6.个人情况说明 1份

备注:

1.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

2.需由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共同到现场申请,如参保人无法到现场的,需提供参保人手持身份证及个人情况说明的照片。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企业服务咨询热线:130-5818-3206(肖先生)    微信:onlcom(加好友请备注) 在线联系

Copyright © 捷事通企业服务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粤ICP备2024274715号

 
咨询热线
公司注册咨询
185-9420-9820
地址托管咨询
130-5818-3206
微信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