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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拟做吸收合并是否需要分别发布吸收合并公告?
答:企业办理吸收合并业务,吸收方和被吸收方都需要发布吸收合并公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指定联系人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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